各位老师:
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,公司将对临时因公出国实行计划管理,凡使用下列经费的临时出国均需列入年度计划:学校临时出国经费、部处运行经费、教学经费(含教学维持经费、研究生业务费、学校安排的教学专项)、教改及教学质量工程经费、校级其他专项经费和员工教育实践专项经费、 “985工程”、“211工程”专项经费、学院发展基金和奖福基金等。
请各位老师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制定2014年因公临时出国计划(见附表),电子版1月22日上午10:00之前发至国际事务部出国出境邮箱cgcj@sdu.edu.cn,纸质版1月21日或28日交至明德楼C315房间(电话:64544)。没有按规定报备计划的出访,学校可能将不予派出。
国际事务部
2014-1-17
附件:20140120085000925.doc